仁和区公司商标申请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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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公司商标申请的具体作用

作者:攀枝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1 08:03:28

在进行攀枝花商标注册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商标注册查询,我们通过商标查询、对比、分析,去了解这一商标是否有人注册过,是否与之前注册过的商标近似,从而去估计这个商标在注册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值。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这样即可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提供商标注册的成功机率。

但是,往往非常多人只知道在商标注册前要去进行商标注册查询,但是对于具体查什么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下面就让小编给您分析一下具体要怎么做吧!在商标注册查询过程中如何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是查询的根本,但是除了这些,还需要分析商标是否违背商标的相关规定,例如商标本身是否缺乏显著性等。

1、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我们可以根据商标的图形、文字、读音、含义、颜色以及整体的要素结构进行判断,如果两个商标的相似度超过百分之80%,或者说两个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认,那么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成功机率(指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做的功的多少)就比较低。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2、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性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不授予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可以体现出其产品功能的一些特质,足以让消费者区分商品的来源等。可以说商标注册查询阶段对于商标能否成功注册是至关重要的,具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等相关行业经验,对商标审查标准及评审规则具有深入的了解,可以为商标注册用户提供指导性建议,从而降低商标注册风险。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转让公司有话唠给你听,是来为你们讲解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的,今天主要讲述一下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个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并直接在受理大厅进行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之后,就是等待受理之后进行公告然后发布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公司有话唠给你听,我们会定期发布一些消息,如果想要了解的,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公司注销流程的流程主要分为六步:

1、工商注销备案;

2、注销登报公告;

3、国、地税注销;

4、工商注销;

5、代码注销;

6、银行注销。

现在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以下公司注销的每个步骤需要哪些材料吧!

一、工商注销备案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是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

3、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注销申请书;

5、公司公章;

6、公司原始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的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2、本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

3、公司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确认清算报告、结算公司);

4、公司的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公司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的证明文件;

2、注销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所需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的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的正本原件;

3、营业执照的正本;

4、公司的公章、财务章以及法人私章;

5、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的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的相关资料。

攀枝花商标注册是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什么样的商标才能注册呢?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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