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公司商标申请可以撤回吗?
想要做好商标保护,商标权利人首先要清楚自己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如下:商标使用权、独有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其中,禁止权是指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攀枝花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下面公司就带大家深入了解企业如何保护管理好自已的商标?
企业保护管理商标权最好能做到第一,把商标权保护视为品牌战略的头等大事,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齐全,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让品牌不会在海外市场碰钉子。
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数据,包括产品销量、销售地域范围、市场知名度、广告费用等资料和数据,方便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尽可能让商标更知名或申报省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第四,商标注册包括45个类别,要做好商标类别保护,由于进行全类别注册的成本比较高,我们公司建议注册时要尽可能全的保护经营范围以及今后有可能会涉及的业务,也要做好周边商标的保护。
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商标通过确保攀枝花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
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一、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引导消费者识别品牌消费;
二、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树立企业声誉,成为企业质量的标志;
三、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和商誉的载体,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攀枝花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
五、通过商标注册,我们可以创造一个品牌,抢占市场先机,通过经营使商标品牌得到发展;
六、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作为财产投资和抵押进行评估、转让和继承;
七、商标可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质押以实现其价值。
八、注册商标,必须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商标注册的原则,我国《商标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具体原则包括:
九、商标自愿注册与商标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大多数商标是自愿注册的。对于一些特殊商品,我国国会采取强制商标注册的原则。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十、商标注册的显著性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于其他商品。
十一、申请优先和使用优先原则:审查和公告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坚持申请优先和使用优先的原则。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原申请的商标;同日申请的,对已经核准并公告的商标,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对他人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公告。
十二、禁止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对他人使用过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进行注册,否则不予注册。以上原则是创业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才能继续进行商标注册工作。
商标注册过程主要包括: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数据准备、商标注册申请。准备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等待商标局的受理、正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如果一切顺利,商标注册可以在18个月左右完成,注册商标可以用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实用性需要根据《专利法》相关条例来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也就是说,如果专利申请是一项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生产;如果专利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它们在实施之后所产生的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应该是积极的和有益的,比如说可使产品质量改善,产率提高或节约能源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如果还不明白,还可以参考下面4项:
1、是否缺乏技术手段
一个专利具备了实用性和实用新型,应该是一项已经完成了技术解决的方案。如果只是申请了专利而没有实现其任务的技术手段,或者只是部分技术手段,这就是一项未完成的发明,其不能被使用或制造,就不具有实用性。
2、是否违背自然规律
备实用性的专利应当是遵循自然规律,并且对社会有利的。如果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专利,比如设计一种“永动机”,显然是不被市场认可的,因此不具有实用性。
3、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只能在独一无二的条件下才能实施或者违背自然规律,则认为无实用性。例如,针对特定的港湾提出的港口设计方案,针对特定河段做出的桥梁设计方案,是与特定的自然条件联系在一起的,不可能直接适用于其他不同的地方,因而不具备实用性
4、是否具有积极效果
具备实用性的专利应该是能够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那些无益的、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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