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企业商标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很多企业都会走出国门。但在国内注册的商标一旦“出国”就很难受到本国法律的保护。“出国”企业有两种商标可供选择:一种是马德里商标,一种是欧盟商标。
那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是什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一:保护范围不同马德里商标保护的范围以申请人指定的国家为准。申请人可以指定1个国家,也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但是,每指定一个国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欧盟商标是无论你在28个成员国之中的哪一个国家注册商标,你的商标都将受到这28个国家的保护。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二:申请人资格限制不同马德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成员国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以原属国已申请或注册商标为基础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起申请。也就是说你必须在国内先注册好商标,然后才能申请马德里商标。欧盟商标则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三:本质不同马德里商标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要相对多一些,一份申请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且申请费用相对于单一国家低一些,在全球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我们所说的“国际商标”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欧盟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欧盟28国家,但申请流程较为简便且时间相对较短。马德里商标和欧盟商标各有各的优势,如果企业只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寻求商标权利的保护,建议选择申请欧盟商标,如果需要在更多的国家进行攀枝花商标注册,通过马德里申请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思前想后,决定今天跟大家讲一讲注册前海公司的优惠政策,因为刚好也碰到有一个客户问到这个问题,话不多说,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二、财税优势: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三、法制政策优势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四、人才政策优势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教育医疗优势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六、电信优势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商标侵权一直都是各公司企业所头疼的问题,不少公司企业因为商标侵权而损失惨重,那么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假冒或仿冒行为:
1.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
2.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
3.在相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似商品上使用相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构成侵权。只有当行为人本着善意主观时,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此类侵权行为是商标侵权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未经攀枝花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1.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行为人更改商标;
2.已从商标中删除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其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的其他损害:
1.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饰,误导公众;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行为提供仓库、交通、邮寄、隐蔽等便利条件;
3.使用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公司字体大小的相同或相似商品,相关公众容易误解;
4.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可能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代理人、攀枝花商标注册人、专利申请人:
第十三条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商标局负责代理人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实施。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制定,报商标局备案。
第十五条商标代理人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
第十六条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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